日前,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《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大气治理)规范条件》,意图加快推进大气治理装备制造业供给侧改革,带动企业产品质量与标准化程度提高,引导社会资金向优势企业集聚,推动大气治理装备制造行业供给侧改革。
《规范条件》中的大气治理装备是指用于工业领域脱硫、脱硝、除尘、挥发性有机物处理等大气治理所使用的专用装备、零部件及材料药剂等。
《规范条件》要求,企业应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,建有技术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。企业应配备相应的专职研究开发人员,其占企业员工总数比例不少于8%。企业连续两年用于研发投入的费用占企业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%。
此外,企业应具备产品制造所需的生产加工和检测设备,具备对产品性能、可靠性等准确检测的能力,具备检验外协加工和采购产品质量的条件和制度。企业应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、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系列标准,结合企业经营生产和产品使用要求等方面的实际情况,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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